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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港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文件名称: 《邵阳港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索引号: 4305000047/2022-09657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2-08-0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8-05 有效期: 永久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邵阳港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编写,现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1、规划概述及分析

1.1 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主要包括邵阳地区内资水干流及其支流赧水(含其支流平溪江、蓼水)、夫夷水、邵水左右两岸及沅水支流巫水左右两岸。根据《邵阳市砂石码头(集散中心)建设布局方案》工作安排,砂石集散中心岸线纳入本规划范围

规划年限:基础年为2020年,划期限:2021~2035年。规划水平年:近期为2025年,远期为2035

港口性质邵阳港为一般港口,是湖南省港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湖南省对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货运集散窗口和湖南西南地区资源性物资外运的枢纽,是邵阳港发展工业园区的重要支撑,是服务构建邵阳港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推进全域旅游空间格局开发的重要载体。邵阳港将以金属矿石、煤炭、件杂货的运输为重点,积极拓展现代物流、综合服务等功能,逐步发展成为布局合理、能力充分、设施先进、安全环保的现代化、综合性港口

港口功能:邵阳港的功能主要是为邵阳及湖南地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运输条件和投资环境。邵阳港应发展成为具有装卸储存、中转换装、运输组织、临港开发、商贸物流、信息服务、客运旅游服务等功能的综合性、现代化港口

港口规模:根据邵阳港腹地经济发展形势、综合交通网络发展情况,预测邵阳港2025年货物吞吐量为382吨、旅客吞吐量为80万人次;2035年货物吞吐量为1467吨、旅客吞吐量为200万人次。

岸线利用:邵阳港共规划十个港区,按照分港区规划港区岸线。规划港口岸线长度16655m(含砂石集散中心1860m),其中已利用岸线200m,规划期内开发岸线13655m,预留发展的港口岸线3000m

港口布局:邵阳港由邵阳县港区、宝庆港区、新邵港区、武冈港区、洞口港区、隆回港区、新宁港区、绥宁港区、城步港区、邵东港区十个港区组成。具体港区布局情况见图1

1  邵阳港总体规划布局图

1.2 规划特点

邵阳港的特点主要为:(1)港口岸线资源比较丰富,但未利用岸线受到的制约因素多;(2)充分考虑了港城协调发展;(3)规划共设10个分港区,以资源整合、功能调整和空间拓展并存;(4)港口布局复杂,但层次清晰。

1.3 规划主要环境问题分析

规划主要环境问题为:(1)规划范围内各类涉水保护区与生态敏感区较多,对港口的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较高要求。(2)规划新增占地不可避免将会对规划范围内的植被造成破坏,造成所在区域的植被生物量损失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损失,并使得景观破碎化程度增加。(3)随着港口规模扩大,港区生活污水、油污水、客运码头污水等配套收集处理设施若不健全,垃圾转运设施和船舶垃圾接收能力若不足,将可能导致上述水体水质下降,并对水生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4)规划实施后邵阳港部分港区煤炭、矿石等散货吞吐量增加,散货码头布置集中,作业粉尘和堆场扬尘将影响周边空气质量。(5)集疏运量增长迅速,大型货车进出港频繁,疏港道路选择不佳将会影响疏港路两侧居民点、旅游区等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6)规划实施后,货船数量将有一定增加,可能发生船舶溢油等风险事故,对航道水环境形成一定的潜在威胁。

1.4 资源承载力分析

1邵阳港规划岸线占邵阳市自然岸线资源的1.15%。各个港区的规划岸线均选址在陆上物流便利的水域,具备建港条件。从资源利用角度来看,邵阳港岸线资源总量可有效支撑规划的顺利实施。从生态保护角度来看,邵阳岸线分布较多的湿地、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不宜过度开发。总体来看,邵阳市现有自然岸线资源可以支撑邵阳港总体规划的实施,且岸线利用效率相对较高。

2邵阳港总体规划占用陆域面积172.41hm2,其中货运陆域面积150.8hm2。规划实施后邵阳港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为9.73/平方米。对比邵阳港总体规划实施后土地利用效率与其他内河港口远期土地利用效率,邵阳港单位面积吞吐量处于中等水平。

3邵阳港港口生产过程中消耗的水量不大,属于低耗水行业。各个港区预测用水总量与城区规划供水能力相比,仅占很小的比例。因此,邵阳市城区及9供水能够满足港区规划用水量。

1.5 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1)邵阳港的性质与功能既满足《湖南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湖南省港口布局规划(修订)》《湖南省一江一湖四水水运发展规划》规划邵阳港的性质与功能定位,也符合《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长江流域综合规划》的总体要求,同时也对区域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贯彻了港口与环境和生态和谐发展的宗旨,统筹考虑了港口社会、城市、环境的关系。规划在编制之初,就明确指出了对岸线和港口总体布置的指导性规划原则,综合考虑了岸线和土地等资源的综合利用与协调、注重环境保护,体现了科学合理、可持续的发展理念。综上所述,邵阳港的规划发展目标具备环境合理性。

2邵阳港规划港区的部分岸线和作业区涉及《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中的生态红线主要涉及雪峰山生物多样性维护及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湘中衡阳盆地、祁邵丘陵水土保持、石漠化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越城岭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城步白云湖公务岸线位于南山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建议取消该码头的建设。规划调整后本规划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主要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其他区域。本规划所含项目属于内河航运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属于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符合《梦之城平台: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 )《梦之城平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中梦之城平台:生态红线内活动的规定。

3邵阳港总体规划的港区水域范围主要位于《湖南省水功能区划(2014年)》中保留区和开发利用区,其中开发利用区涉及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本规划中北塔湾支保岸线、洞口平清村公务岸线位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环评建议调整选址位置,要求调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邵阳市梅子井旅游客运码头岸线、新渡口旅游客运码头岸线、樟树垅公务船码头、隆回城西旅游客运码头岸线、城步白云湖公务岸线、六都寨水库公务码头岸线、流光岭旅游客运码头岸线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对于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客运及公务码头岸线,本环评要求禁止建设排污口,且客运船舶及公务船舶建议采用电力太阳能等新能源船舶在规划实施中应根据港区所在水域的水环境保护要求,确保所在水域达到相关功能区划的水质目标。

4本规划多个码头岸线涉及新邵筱溪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洞口平溪江国家湿地自然公园、隆回魏源湖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新宁夫夷江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天子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本规划为邵阳市域内的港口规划,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各港区码头的选址均处于规划阶段,规划单位在前期选址阶段征求了邵阳市林业局的意见,通过多次调整,最大限度减少了在湿地公园的码头岸线,但仍有部分码头岸线无法避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在规划实施阶段,位于湿地公园内的项目应经国家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征求同级农业、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5)本次规划港口用地绝大部分位于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现状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和有条件建设区,与土地利用规划基本协调。但有部分作业区占用了少量一般农用地基本农田。在规划实施前,应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及《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耕地补偿。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 水环境

1)悬浮物对水质的影响

港口码头施工过程对区域水质影响主要是施工扰动产生的悬浮物对区域水质的影响。施工导致的悬浮物随工程的结束而结束。在合理选择施工方式,注重施工期悬浮物防控的前提下,悬浮物产生影响较小。

2)污水排放对水质的影响

邵阳港生产过程中将产生船舶油污水、港区生活污水和港区生产废水(包含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等。规划实施后,主要污水来源为船舶污水和港区污水。2025年、2035邵阳港污水产生总量分别为10.91t/a17.94t/a各港区均不设置废水直接排放口通过落实环评提出废水治理措施,港区正常运行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2.2 大气环境

大气预测结果表明,强化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加强作业管理,使除尘效率达到90%以上的情况下,散货堆存和装卸作业的污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其环境影响显著减轻,叠加背景值后各港区TSP年均最大落地浓度全部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船舶和集疏运车辆的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源,具有近距离的污染特点,且属于流动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扩散范围有限,对周围区域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3 声环境

根据噪声影响分析结果,邵阳港的机械作业和设施运转产生的噪声对港区外围影响不大,港界外受到港口噪声的影响距离在40m左右,该范围内无敏感目标。疏港公路60m范围将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噪声污染,建议集疏运量较大的公路,疏港车辆在经过市区镇区和学校时控制车速,必要时在疏港路两侧增加46m宽度的绿化隔离带,或在疏港通道沿线重要敏感目标处设置隔声屏障。

2.4 固体废弃物

邵阳港产生的固废可分为港区生活垃圾、船舶垃圾和危险废物。根据规划,预计2025年、2035年全港区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为120.3t/a423.6/a,船舶垃圾量分别为31.06t/a110.8t/a。规划年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9.24-31.4t/a。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固废处置和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来进行处理,并做好垃圾回收和转运,将港区固废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2.5 生态环境

1)规划新增占用土地172.41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荒地、林地、现有建设用地、少量耕地及基本农田。建议针对港口占地造成的生态价值损失,适当采取异地补偿或经济补偿,针对临时占用的土地,岸线开发和港口建设破坏掉的人工绿化林带,在工程结束后应重新布设人工绿化林带,既可以美化环境,又可以涵养水源。

2)规划实施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水生维管素植物和江豚等重要物种的生境条件,进而导致其种群、分布范围、活动特点的变化。可通过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尽量减少对水体环境的扰动。同时,严格控制污染物(包括粉尘、油污和生活污水等)的排放,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规划实施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

3本规划新邵港区码头岸线均位于资水新邵段沙塘鳢黄尾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新邵港区码头运营过程中不建设废水排污口,不会对保护区水质产生影响。由于规划码头岸线位于岸边水域,且侵占水域面积相对于整个保护区面积来说很小,因此规划新邵港区码头对保护对象生境影响有限评价建议位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具体港口建设项目在实施阶段,应编制建设项目对保护区影响的专题论证报告,并严格落实有关保护措施及船舶溢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4本规划多个码头岸线涉及新邵筱溪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洞口平溪江国家湿地自然公园、隆回魏源湖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新宁夫夷江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天子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本规划各港区码头岸线仅以点状、线状形式占用湿地公园内的湿地资源其数量相对湿地资源总量极少对湿地公园湿地资源数量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要求,严格控制开垦或者占用湿地。因重点建设等原因需要开垦或者占用湿地的,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自然资源部门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前应当征求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

2.6 社会经济环境

邵阳港规划实施有助于临港工业布局的优化,同时,本次港口规划还将有助于临港工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港口规划的实施对邵阳市物流业的发展、旅游产业的拉动以及城市空间布局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

2.7 环境风险

随着邵阳港总体规划的实施,港口建设和船舶吨位的提高,环境风险事故概率将会一定提高,邵阳港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船舶的溢油事故到港主力船型发生的最大可信溢油量约为4吨。预测规划实施后邵阳港发生船舶溢油事故概率约为每5~7年一次。因此应加强船舶溢油环境风险管理,降低事故概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规划不涉及油品运输,船舶动力燃油携带量较小,通过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本规划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3、环境保护对策

生态环境:避让重要生态敏感区,对重要栖息地予以保护。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期环境监控和管理。开展主要经济鱼类增殖放流。开展水生生态影响监测,及时调整保护措施。注意落实重要水生保护对象保护措施加快重要物种和水生生态系统的修复研究。

水环境:各港区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船舶含油废水通过规划设置的船舶污染物上岸码头上岸后送交由邵阳海事局指定的油废水回收站进行油水高效分离,处理达标的含油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各港区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港区码头冲洗及降尘,不排放。船舶生活污水通过规划设置的船舶污染物上岸码头送入码头配套的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位于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港区码头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污水管网;不位于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但距离城镇污水厂纳污范围较近港区码头配套建设排水管接入最近的城镇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污水管网;不位于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且距离城镇污水厂纳污范围较远港区码头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最近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各港区均严禁设置污水直接排放口。

大气环境:各港区散货货运码头应编制专门的粉尘污染总体防治规划,统筹港区内港航企业力量,共同安排好降尘措施。堆场扬尘:堆场设置防风网、自动喷水抑尘装置、临时堆场苫盖、物料输送带全封闭、实施堆场车间化,逐步采用条形仓、筒仓、圆形仓等封闭设施。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减少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优先选用耗油低、污染物排放量少型号的机动车。机动车维修保养应严格执行I/M制度。

声环境:施工作业严禁使用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选择性能良好的高效低噪施工设备等来减少港口建设施工对声环境的影响。合理布局港内设施,将高噪声的作业场所与车间远离场界布置;疏港道路尽量不要穿越市区,疏港路线注意避让噪声敏感区。对无法避让或已经存在的噪声敏感区,采取合理的工程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港区疏港路两侧50米以内应限制其用地功能,禁止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区。

固体废物:港区船舶垃圾、生活垃圾中转站收集后,送至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分类收集、单独清运,不得与生活垃圾等混合。危险废物专门收集,集中送往有资质的危废处置机构处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禁止所有船舶在邵阳辖区内投弃一切船舶垃圾。港口、码头设置足够的船舶垃圾接收设施,实现船舶垃圾的转岸收集和处理。

环境风险:加强船舶运输安全管理,定期对运营船舶安全检查,消除船舶燃油泄漏隐患。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预案,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队伍,为有效减小溢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危害提供必要的保障。配备处置溢油事件的应急资源。④客运船舶及公务船舶全部采用电动船舶。

4、规划调整建议

1)本规划中邵阳市北塔湾支保岸线、洞口平清村公务岸线位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本环评建议调整选址位置,要求调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2)本规划中城步白云湖公务岸线位于南山国家公园核心区内,本环评建议取消白云湖公务岸线的规划建设。

3)建议进一步优化规划码头岸线选址,最大程度避让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减少位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码头岸线,对于实在无法避让的位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码头岸线在项目实施阶段应进一步进行选址合理性论证,并禁止设置排污口。

4)本环评建议规划进一步优化各港区排水规划,要求各港区均不设置废水直接排放口。

5)建议规划中进一步明确各港区特别是预留岸线货运码头货物运输种类,对位于水产种质保护区内的码头规划中应明确严禁水环境风险货物的运输及装卸,本规划中虽然没有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货运码头,但为了降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环境风险,对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5km内的货运码头应明确严禁水环境风险货物的运输及装卸客运船舶及公务船舶建议采用电力太阳能等新能源船舶

5、规划实施建议

1)本规划多个码头岸线涉及新邵筱溪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洞口平溪江国家湿地自然公园、隆回魏源湖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新宁夫夷江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天子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本环评要求在项目实施阶段应经国家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征求同级农业、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2)本规划中邵阳市梅子井旅游客运码头岸线、新渡口旅游客运码头岸线、樟树垅公务船码头、隆回城西旅游客运码头岸线、城步白云湖公务岸线、六都寨水库公务码头岸线、流光岭旅游客运码头岸线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本环评要求禁止建设排污口客运船舶及公务船舶严禁采用燃油动力船舶,建议采用电动船舶

3)本规划新邵港区码头岸线位于资水新邵段沙塘鳢黄尾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本环评要求新邵港区各码头岸线均不得设置排污口。在项目实施阶段,编制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并将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项目施工阶段建议避开该保护区保护鱼类繁殖期、幼体生长期等生长繁育关键阶段。

4)本规划中多个码头岸线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涉及雪峰山生物多样性维护及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湘中衡阳盆地、祁邵丘陵水土保持、石漠化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越城岭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本环评建议对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码头岸线应尽量减少土地及水域占用面积,在项目实施阶段,应进一步论证选址合理性,并提出进一步的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5)本规划中小江湖半岛规划邵阳市旅游客运码头范围为原有小江湖垃圾填埋场,根据历史资料显示,填埋成分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评价要求项目建设前应进行地质调查,明确填埋物质及填埋场范围,不得在垃圾填埋区上方建设,弄清是否合适作为码头建设用地。如不宜作为码头建设用地,应调整规划方案或取消。

6)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强化溢油及LNG泄漏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编制港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资源。

7)邵阳港总体规划大部分新建港区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要求,但也存在部分占用一般农用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林业用地。对占用的基本农田,应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条例》进行审批,在规划实施前应经国务院批准并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并依法进行补偿;对于占用林业用地、一般农业发展用地的规划岸线和作业区应与邵阳市国土部门协调,补偿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8)邵阳港总体规划的港区水域范围涉及《湖南省水功能区划(2014年)》中保护区、保留区和开发利用区,建议港口开发及运营过程中加强水质防护,严格满足相应水功能区划的管理要求。

9)港口施工避让禁渔期和主要鱼类繁殖时间。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保护和补偿措施,如进行增殖放流、在人工条件下进行孵化和培育等方式,提高其早期生活史阶段的存活率,在达到规格后重新放回到江河。提高邵阳港的运输组织效率及港口装卸效率,以减少锚地的待泊船舶数量,从而降低对珍稀水生生物生境的扰动。

10)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落实本次评价针对各环境要素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长期监测体系。建立完善的环境质量、生态、渔业资源等的长期监测体系,根据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及时优化港口规划建设内容,完善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运营管理。

11)建议邵阳港主管单位逐步完善港口环境管理系统,包括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和方针等,促进港口环境保护与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开展,落实地区环境保护的政策。

6、总结论

邵阳港总体规划》总体上与《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湖南省内河发展规划》《湖南省港口布局规划(修订)》《湖南省一江一湖四水水运发展规划》等上层规划一致。规划布局和规模与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同层次规划基本协调,规划港口总体布置注重资源整合和功能调整,有序推进了主城区内部分货运码头功能退出,集中布局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改善港城关系,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积极意义。

邵阳港总体规划实施的资源需求与邵阳市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港口建设和营运期间的污染物排放在邵阳市相应区域环境容量许可的范围内,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显著的不良影响。但规划涉及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这些都对邵阳港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划应严格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指导和约束本区域岸线的合理开发。

总体而言,《邵阳港总体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港城协调发展,提高交通运输效益,提高岸线资源利用效率,与国家建设两型港口的目标一致。在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对岸线功能进行适当修正、解决部分规划不协调问题、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提高风险事故应急能力,并有效控制环境污染的基础上,规划的实施不会给邵阳市环境承载力带来较大压力,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邵阳港总体规划》是可行的。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内容

公众可对邵阳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在评价内容是否准确全面、评价结论是否合理及本次总体规划还存在其它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8、规划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邵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隆昆仑

联系电话:0739-5217615

电子邮箱:459528549@qq.com

9、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湖南西南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39-5170102

电子邮箱:120371296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邵阳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字样)

10、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下载:公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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